关于2018届毕业研究生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13浏览次数:51

各教学医院、教研室、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届毕业研究生: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内容,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院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418日至420日进行预答辩,为进一步做好2018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预答辩由滨医附院各教研室、烟台市口腔医院和济南市口腔医院科教科负责召集组织。预答辩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组成,预答辩委员应当熟悉论文涉及的具体领域。导师应当列席自己指导学生的预答辩,可就相关问题参与讨论,但不得参加表决。

2.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需按照我校研究生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初稿、通过学位论文检测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附件1)后方可参加预答辩。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原则上不得参加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3.预答辩小组在预答辩结束后给出相应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结论。

4.预答辩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修改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5.各教研室应在420日前组织完成预答辩工作并填写《预答辩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纸质版和预答辩汇总表作为教学档案由教研室各留存一份(纸质版),报送学院教科办备案各一份(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工作421号完成。

6.请各相关教研室、科教科与416日前将预答辩时间、地点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滨州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