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滨州医学院“口腔医学+X”院校融合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者:杨春燕发布时间:2023-10-24浏览次数:10

烟台市口腔医院于2021年正式成为滨州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更名为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口腔医院。医院现有1个山东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口腔科),1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数字化口腔种植),1个山东省首批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口腔种植学),10个市级卫生重点专科(口腔种植科、儿童口腔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科、口腔激光、口腔美学、临床护理)。现有1个数字化口腔医学技术烟台市工程研究中心,1个数字化口腔医学山东省高校特色实验室。逐渐形成口腔临床研究、口腔数字化工程与人工智能、口腔组织工程、牙发育为特色的研究方向。

为充分发挥院校融合创新发展优势,推进我校多学科与口腔医学的交叉融合,提升口腔医学科研创新能力,促进高水平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转化,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口腔医院依托滨州医学院设立“口腔医学+X”院校融合创新项目,现面向全校择优资助联合从事口腔基础研究、口腔临床研究、数字化技术与人工智能等融合创新项目,现发布申请指南如下:

一、主要资助方向

1. 口腔医学数字化或人工智能研发应用

2. 口腔材料研发

3. 口腔颌面组织发育再生研究

4. 基于口腔临床问题的多学科研究

二、资助年限和额度

项目研究年限为2(2024年月11-20251231)。本次拟计划资助开放课题14项,其中重点项目6项,资助额度10万元/项;面上项目8项,资助额度5万元/项,合计金额100万元。

三、申报人条件

项目申报由学校在职基础研究人员与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人员联合申请,其中一方作为项目负责人,双方共同负责开放项目的研究和经费使用。

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科研人员。

(2)具有良好的相关研究基础。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参与人不超过3项。

(4)课题任务期内不得二次申报,结题后可再次申报。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下载并按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滨州医学院口腔医学+X”项目申请书》(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主持科研项目批复件、申请人代表性论文首页等)。

2. 申请书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3. 请于1114日前将word版、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科学技术处。

4. 学校科技处联合口腔医学院共同组织评审专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于学校内公示,获准资助的项目需填写项目任务书。

五、开放课题管理要求

1. 获准资助的项目申请人需填写项目任务书并严格按照任务书内容开展研究工作。

2. 经费使用遵照《滨州医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1]33号)执行。

3. 结题要求:在开放课题研究中形成的相关论文、论著等成果要求重点项目须发表SCI文章1篇以上(中科院二区及以上),面上项目须发表SCI文章1篇以上(中科院三区及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2篇。

4. 署名要求:受资助的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标注:“滨州医学院“口腔医学+X”院校融合创新项目(课题编号:XXX

申请(授权)专利:滨州医学院和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口腔医院须同为专利权所属单位。获奖成果:滨州医学院和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口腔医院须为共同完成单位,未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

发表论文的内容须与项目相关,负责人及合作导师必须联合署名,且为论文的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需为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口腔医院(英文:the affiliated Yantai Stomatological Hospital, Binzhou Medical University)。与烟台市口腔医院修复工艺科、数字化中心、数字化口腔医学技术烟台市工程研究中心或数字化口腔医学山东省高校特色实验室相关人员合作或使用以上平台仪器,产出论文等学术成果必须同时标注数字化口腔医学技术烟台市工程研究中心(英文:Yantai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Digital Technology of Stomatology);数字化口腔医学山东省高校特色实验室(英文:Characteristic Laboratorie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Shandong Province for Digital Stomatology)。

5. 项目执行第一年1130日之前,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进行中期考核。项目执行第二年1130日之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并同时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标准、指南,获得的成果专利及其他可以体现该课题成果的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划拨50%项目经费,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50%经费;如不能按要求结题则收回剩余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大鹏

联系人:杨春燕

电话:1585454494615653870228

邮箱:byjhk@126.com



附件:《滨州医学院口腔医学+X”项目申请书》

申报书模版.doc

 

 

科学技术处

口腔医学院

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