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院2023年答辩预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滨州医学院学位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将口腔医学院2023年答辩预答辩通知公布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1、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培养基地组织并负责具体实施,于2023年5月9日前完成。参加各培养基地预答辩的的申请学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各培养基地务必将详细预答辩安排(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地点、现场准备情况等)(附件3、6)提前3天报送学院教科办。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与导师充分、有效沟通,由导师会同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科主任等安排预答辩,导师必须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可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形式进行。
2、各培养基地须严密组织,确保组织形式创新并保证质量。各预答辩秘书须就预答辩操作流程、学生汇报、回答问题及评委投票等细节逐个进行预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拟定应急预案,制定预答辩工作方案。
3、预答辩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预答辩委员会委员须全程出镜。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要注意服装、仪表,采用设备须为台式电脑或笔记本,不能使用手机等设备。
4、预答辩须包括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个人陈述、预答辩专家提问、建议、宣布预答辩结果等必要环节。
5、预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基地于2023年5月9日前汇总并将预答辩详细操作、答辩记录(文字照片、录像等)、结果及预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形成预答辩报告统一报送学院。申请学位人员需根据预答辩过程提出的问题进行论文及答辩PPT修改完善,于5月10号前发送至学院教科办。
二、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将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由学院组织实施,答辩过程程序如下:
(1)总结前期预答辩的经验,严格按照答辩程序进行。答辩秘书提前3天将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发送给所有评审委员,建立专家微信群,帮助专家熟悉答辩流程和表决方式。按照规定的答辩时间,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线下答辩室,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
(3)导师介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4)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就学位论文的前言、材料方法、结果、讨论、结论、致谢等进行报告。
(5)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单独进行评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进行表决。
2、答辩结束后签订《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由学院统一汇总并随最终提交学位档案材料时统一上交学校研究生处。
三、答辩后专家复审及二次查重
答辩通过后,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按照答辩委员会的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正式版(word版及PDF版)按《滨州医学院关于 2023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提交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完整版命名格式要求提交至学院。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后复审。研究生处于2023年5月26日组织学位论文再次复审(学术不端检测、形式审核、内容审查),并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各培养单位及学院。
联系人:张莉、孙巧珍
电话:0535-6913273
口腔医学院
2023年4月28日